可以说,停车产业化的实质是通过市场经营主体与城市公共治理责任主体相分离,来构建生态更为合理的停车产业体系。不过,停车产业化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完全的市场逻辑,产业化的内涵更多在于政府的城市公共管理职能与市场机制运作的相辅相成。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与政府应各司其职、各归其位。
事实上,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包括重庆、济南、武汉等多座城市的地方政府都曾先后发文,鼓励民营资本投建停车场。但在实际运行中,不少申报的项目更终半途而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场地资源受限、行政审批复杂、投入回报周期较长等。鼓励社会资本“入场”是停车产业化的基本原则,但资本的逐利性决定社会资本能否“入场”,归根到底还要看是否能够盈利。
有调查显示,目前已有的一些民营停车场经营效果并不理想,非但不盈利,反而成为一笔亏本买卖。有投资商计算,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建立一个公共停车场,实现盈利甚至需要100年,这导致了地方停车场的市场化迟迟没有进展。
而在国外发达城市,停车场是城市基础设施中少有的盈利项目之一。美国停车产业每年收益约260亿美元,日本经营2~3个泊位的收入就相当于一个公务员的收入水平。为什么在国内停车位紧缺的情况下,社会资本进入反而不盈利?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相关配套法规不健全,导致停车场建设投入成本大、回报周期长。因此,在产业化过程中,政府应当明确自己的角色和任务,解决社会资本盈利的痛点。
首先,需完善并细化相关政策,支持产业化发展。产权问题、审批流程长、土地使用费高等是制约社会资本进入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土地使用费成本是整个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的主要成本。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停车产业发展初期,都出台了相应的土地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因此,为推进停车产业化,建议政府在停车场产权、场地审批、土地使用费用、贷款、税费等方面,推出相关的优惠政策。政府须明确停车用地作为基础设施用地来使用,出台土地出让优惠政策。
第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目前很多城市停车场建设缺少规划,加上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导致停车资源分散且管理混乱,这也是难以吸引社会资本的一个原因。此外,由于监管不到位,很多消费者图方便,更愿意选择路边停车,这种乱停车现象使很多既有公共停车场使用率甚至不足一半,停车场盈利难以保障,从而影响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热情。而国外一些发达城市,对违章停车都规定了明确的处罚办法和高额罚金,路边随意停车比停在公共停车场要贵得多,而且监管到位。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出台与停车场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停车场的规范建设和管理,同时提升监管能力,严格规范和约束城市乱停车现象。
第三,放开停车费价格管制。对于政府定价引起的资本回报不足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放开停车费的价格管制,使停车费能够体现不同区位的空间价值。如果停车位市场一直低价运行,在利润的驱使下,社会资本必然会迟疑不前。因此,需要通过放开停车场收费,用竞争盘活停车位市场。当然,如何平衡停车费的价格,让其既能够使投资者盈利,又能够在消费者可接受范围之内,是一个需要好好研究的问题,否则难免会顾此失彼。此外,在放开价格的过程中,政府需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价格体系混乱,损害消费者权益。
停车产业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高效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政府的统筹安排必不可少。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逐步让位于市场,逐步提升市场的议价能力,以实现停车资源建设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更终形成停车产业化。